如何办理行医执照?
办理行医执照如下:
1、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
2、提交资料,如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等;
3、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核通过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个体行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个体行医,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各地具体情况可能有所差别,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另外,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