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戴”着头盔的西瓜从1米多高的地方摔落,在头盔的“保护”下依然摔成了两半;另一个“戴”着头盔的西瓜被从同样高的地方抛下,却没有破损……这是近期有媒体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性能所做的试验,两款头盔价格相差4倍,在印证了“好货不便宜”的同时,也揭示了当前电动自行车头盔市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状。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是驾乘人员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驾乘人员头部,降低交通事故的伤亡率。”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巍涛表示,要想让每顶头盔都能成为关键时刻的“保命盔”,就应加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头盔国家强制标准,同时通过完善法律,在全国统一推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规定。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余哲在某电动自行车品牌店购买了一款电动自行车,商家“贴心”地赠送了两顶头盔,但在回家途中,一顶头盔不慎掉落,捡起后余哲发现头盔顶部竟已经开裂,“这样的头盔真能保护我的安全吗?”
“很多头盔都是‘样子货’。”在北京市海淀区某电动自行车售卖店内,一名销售人员直言不讳地表示,购车时赠送的头盔基本上都是“样子货”,质量好的头盔价格肯定贵一些。
该店店主拿出了一顶售卖价格在200元左右的头盔,与赠送的头盔进行对比,二者在内部均有分层结构,这使得佩戴时头部不会与头盔外壳直接接触,差别则在于高价头盔的内部结构中还垫有一层发泡材料缓冲层,且头盔外壳材质更加坚固。
“由于从外表看不出什么差别,因此人们往往不会选择高价头盔。”这名店主表示,不少人对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认为摩托车的头盔才是“保命”的,电动自行车的头盔仅是“摆设”。
统计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60%到70%。
在某电商平台输入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头盔”进行搜索,发现头盔价格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型号大致可分为上掀式头盔、3/4盔和半盔等,而大部分销量和用户评价显示,30元及以下的半盔是热卖的主流产品。而在某家网店内,一款号称“送福利”的基础款男女通用头盔,领券后购买仅需0.9元,至于头盔质量,店家直言“一分钱一分货”。
一名店主介绍,除了头盔是否配有护目镜、反光贴等配件外,价格差异最主要还是体现在用料材质和约束绑带是否牢固这两大方面,而这些恰恰是头盔能否起到保护作用的关键。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贾永峰在对市场上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头盔进行调研后表示,产品存在较大质量差异,质量差的头盔主要表现为外壳材质低劣、束带不牢靠、缺少缓冲层等,无法有效保护驾乘人员头部。
国标成为当务之急
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2021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60批次,重点对刚度、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耐穿透性能四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有76%的采集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风险。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开展监测,参照的国家标准是《摩托车乘员头盔》(GB811—2010)。
李巍涛表示,之所以会参照摩托车头盔的国标,是因为目前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既无国家标准,也无行业标准。
在国家标准缺位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先行开展积极探索。
2020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出台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头盔的基本结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
2020年7月,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和浙江省头盔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团体标准T/ZJBE001—2020《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明确了全盔和3/4盔的技术要求,完善了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结构形式,同时参照玩具标准,提出了儿童头盔中邻苯和重金属的参考指标。
不过在李巍涛看来,这些地方出台的团体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无法全面规范行业的产品质量。应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样不仅能保障头盔质量,也有利于市场质量监督部门针对头盔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统一的监管,从而让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充分衔接,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头盔行业存在低价低质竞争乱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卫视首席主播席文看来,目前针对摩托车乘员头盔和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都有强制性国家标准,但电动自行车头盔标准却还是空白。没有国家标准,监管人员也难以对劣质头盔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办,导致惩戒力度不足。席文呼吁,应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完善立法强制规定
在北京街头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中,除了外卖员、快递员等人群会佩戴头盔外,很多驾乘人员并未佩戴头盔。
对此,北京市海淀区一位执勤交警表示,目前北京未强制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但从驾乘人员自身安全出发,还是应对强制佩戴头盔作统一要求。
自2020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一些地方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也对佩戴头盔作出硬性要求。
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不戴头盔等行为,初次发现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再次发现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此外,《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等也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头盔,并对未佩戴头盔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在李巍涛看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使用数量极多的交通工具,也应被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为立法目的,出台强制性规定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是契合立法精神的。”李巍涛建议,通过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
2021年,公安部在对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建议的答复中透露,公安部正在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拟增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要求。(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