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标法,招标的方式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区别在于一个是通过公告邀请不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一个通过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优缺点主要在于竞争性、投标社会成本的差异。
招标和非招标的区别:
招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非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招标采购以外的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什么是非必须招标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