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规则
参评作品为上一年度由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摄制的、在全国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节目,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领导部门推荐选送。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除第十七届(1997年)在郑州举行,第十九届(1999年)在长沙举行之外,其他各届都在北京举办。
据制片人王立君介绍,按“飞天奖”惯例,由该年度获奖最多、影响最大的电视剧制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承办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评委会成员由有成就的电视艺术家及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评奖方法为:按篇幅和题材分为长篇电视剧(9集以上,含9集)、中篇电视剧(3-8集)、短篇电视剧(1-2集)、少儿连续剧、少儿短篇电视剧、戏曲连续剧、戏曲短篇电视剧,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还有“电视短剧奖”、“合拍电视剧奖”、“译制片奖”以及各单项奖,包括“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摄像奖”、“优秀美术奖”、“优秀照明奖”、“优秀剪辑奖”、“优秀音乐奖”、“优秀音响奖”、“优秀男、女演员奖”等。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原名:全国优秀电视剧奖)暨星光奖,是中国官方的电视剧最高奖项,为电视类的“政府奖”,创办于1980年,1981年开始评第一届。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主办,为电视类的“政府奖”,是对上一年(或两年度)电视剧思想艺术成就的一次检阅和评判。从2005年,改为两年一届,是国内创办时间最早,历史最悠久的电视奖项。与中国电视金鹰奖隔年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