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逐步有序恢复国际道路客运工作方案》(简称《方案》),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中外人员往来国际道路客运服务工作。
《方案》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调整公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客停货通”政策,在公路口岸恢复客运出入境服务后,逐步有序恢复国际道路客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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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社会公告恢复运营信息
《方案》指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省(区)公路口岸恢复客运出入境的有关安排,组织国际道路客运企业统筹历史客运量、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实际等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国际道路客运线路和通行口岸等恢复方案。中外双方就恢复有关国际道路客运线路和通行口岸等磋商一致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有关恢复运营方案按程序报批,及时向社会公告有关信息。
《方案》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核实确认有关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道路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国际道路客运线路许可等是否有效,已超期的应当依法及时予以更新,确保有关证件均合法有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车许可证核发等准备工作。运输企业加强运输组织管理,全力做好运营前的各项工作。
加强国际道路客运运输组织
为做好国际道路客运运输组织工作,《方案》指出,有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根据批准的恢复运营方案,制定国际道路客运线路的具体运行方案,加强与合作的外方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等协作,确认运营线路涉及到境外停靠站点、加油点和有关服务设施等事项。
《方案》要求,运输企业要优先安排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安全驾驶经历长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事国际道路客运服务,并主动加强与中外双方口岸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熟悉国际道路客运出入境等各项手续,恢复运营前对国际道路客运驾驶员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强化车辆驾驶技能、国际道路客运政策等要求。按规定做好国际道路客运车辆的维护保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技术安全。组织对国际道路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根据《方案》,将组织开展线路恢复试运行。试运行评估具备正式运营条件后,向社会公告提供正式运输服务。运输服务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督促从业人员加强自身防护,落实乘客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国际道路客运安全平稳运行
疫情防控方面,《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等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来华乘客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按规定落实乘客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实名制管理,行程中全程佩戴口罩。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实施症状管理上岗,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必要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恢复健康后正常返岗。
此外,《方案》还指出要督促和指导国际道路客运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维护拟投入国际道路客运设施设备,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确保运输安全监管能力与恢复国际道路客运服务相适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天气监测和预警,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及时停止运营,坚决杜绝冒险运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