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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的意见》,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境内兴巴高速公路等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实施新能源牌照车辆2折的差异化收费政策,总里程达1164公里。
据悉,新能源牌照车辆通行鄂尔多斯市境内敖勒召其至东道梁段等3条高速公路及嘎鲁图至大草湾段等7条一级公路共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下浮至2折;通行大路至巴拉贡段等3条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在ETC9.5折基础上再予以通行费2折优惠。此举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差异化收费路段引流降本,便利群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