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甘肃能源监管办立足甘肃新能源高参与实际,对接省内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机制,多次与电力运营机构研讨,聚焦新能源报价行为、风险、监测等关键内容,细化管理流程,实市场主体责任,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社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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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所称集中报价,特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等新能源),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含绿电)交易中的集中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一、基本原则(一)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甘肃省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原则上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内同一省(区、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区、市)集中报价。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关系的垄断协议。
集中报价工作采取申请公示备案管理,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集中报价,不改变其独立市场地位、调度管理关系、交易结算关系等。
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仍以注册主体进行报价,不具备独立计量条件的新能源发电机组不能参与同一集团集中报价。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及所在固定场所,应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严格与本集团其他发售电业务相隔离。
附公告:
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电力市场主体: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文件规定,结合甘肃市场实际,甘肃能源监管办组织制定了《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甘肃能源监管办。
联系人:田 甜
电 话:0931-2954861
邮 箱:scgsb@nea.gov.cn
附 件: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6年7月13日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