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根据《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不同城市规定的带押过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以无锡市不动产带押过户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房产达成一致,并取得抵押贷款银行的同意;
2、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资金监管相关协议,确保监管资金能够大于卖方剩余贷款本息;
3、买方申请的贷款由银行审批后,将买方首付款与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一并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4、办理“三合一”登记,即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卖方抵押变更登记、买方新抵押设立合并办理;
5、释放监管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先用于结清卖方剩余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再将剩余资金转给卖方指定账户。
整个过程,让存在抵押的房产无须提前还贷、无须垫付资金就能交易过户,且资金有专用监管,一旦发生风险或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交易失败,那么存入的资金将原路返还,既能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又能避免资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