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立书院是一所国际文凭组织成员学校,为六至十年级学生提供国际文凭中学项目(IB-MYP)及为十一至十二年级学生提供大学预科项目(IB-DP)。那么,弘立书院入学要求有哪些呢?快来看看学校的招生政策吧。
招生标准
弘立书院规定的入学要求如下:
(资料图)
1、家长/监护人
认同弘立书院的教育理念及“八德一智”价值观;
同意与弘立书院合作并成为学习社群的一员,支持孩子的学习与发展;
同意支持并实践弘立社群社则及弘立儿童安全与保护政策;
承诺遵守弘立书院的条例及规则;
现居香港(至少一位家长/监护人)。
2、申请者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或外国护照者,则必须有一位现居于香港、持有香港有效工作签证及受僱的家长/监护人,且申请者获得受养人签证;
展现令人满意的社交情绪和认知能力(例如:愿意与别人沟通,对学习好奇,有合作精神等);及通过入学评估。
注明:符合弘立书院招生标准的申请者并不保证获录取,此标准为入读本校的最低要求。弘立书院的入学申请结果由本校全权决定。
语言要求
小一预备班:语言水平没有特定的要求。
一至十一年級:中文(普通话)及英文水平可满足申请入读年级的要求。
优先入学
每位申请者都必须通过入学评估,完成整个入学申请程序及达到所有的入学要求,方可获资格录取入学。本校没有保证持有本金券的被提名人、兄弟姊妹在弘立书院就读及就读于弘立幼稚园的申请人必可入学的承诺。
本金券的被提名人在招生程序中可获优待,包括优先参加入学评估,多一次入学评估的机会,以及优先入学条件。有兄弟姊妹在弘立书院及/或在弘立幼稚园就读的申请者,则有多一次入学评估的机会,如通过入学评估,在甄选过程中也较有优势。关于本金券之被提名人的优先入学详情,请联络招生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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