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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息:聚焦检验环节 罐车治理有道

2022-09-07 17:09:40 来源:中国交通报

去年4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罐车治理工作,目标到2022年12月,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罐车全面退出运行。距试点结束还有不到3个月的时间,作为罐车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罐体检验,本期将着重梳理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资料图】

统一标准加强宣贯

罐体检验,标准引领。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审定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罐体定期检验工作指南》(简称《指南》),为罐体检验提供了指导。

为推进罐体检验工作取得实效,相关检验机构规范检验人员培训,促进检验水平提升。“我们建立了常态化检验人员培训学习机制,及时总结分析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安全隐患,编制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统计分析月报,把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各级管理部门,同时积极指导企业加强隐患处置及闭环管理。”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移动容器安全事业部副主任楼红军介绍。

海南、山东、浙江等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利用多种形式,面向运输企业开展常压罐车治理工作宣贯培训,运输企业内部也不断强化罐车安全生产培训。“公司对司机每月进行一次全覆盖的罐体相关安全操作培训,培训内容覆盖装卸操作、个人防护、安全设备及紧急切断装置等。”浙江巨化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云杰说。

尽管目前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新造罐体带病出厂现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是国家缺少统一的检验标准。”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副运营总监姜峰表示,由于当前检验机构众多以及检验标准不统一,且出厂检验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罐体流入市场。

相关检验机构负责人受访时表示,在存量罐车罐体检验过程中,还发现设计结构错误及壁厚低于标准要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由于罐车出厂检验环节存在检验标准不一致所导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任春晓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罐体产品质量管理,制定罐体出厂检验规则,规范出厂检验工作。

强化监管联惩“拎包检验”

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检验机构“拎包检验”“背包检验”情况仍然存在,甚至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按企业需求随意变更危险品介质,严重影响罐车治理效果。

为准确查找罐体存在的风险,保障检验质量,《指南》要求罐体检验应在固定检验场所(检验基地)开展。

近年来,浙江省加强了罐体检验基地的建设,目前共有7个罐体检验基地,覆盖宁波、嘉兴、金华、衢州4个地市。

据了解,浙江将罐检基地设置在化工企业较多的产业集聚区。由于罐体检验前需要进行洗消处理,罐检基地一般建设在洗消设施周边几百米范围内。罐车在进行洗消通风等流程后,能够立即进入罐检基地进行检测,最大限度减少罐车检验的等待时间。

治标更要治本。为解决不合规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问题,陕西、四川、河南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机构名单,引导相关运输企业选择合规检测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罐体检验机构的主管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不合规检验机构的治理。今年4至7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包含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等6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把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将涉及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大数据揪出逃避监管的“李鬼”

“如今,公司的常压危险品罐车每年都要到罐车检验基地进行检测。公司每天还要对罐车的阀门、压力表等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公司出具‘安检票’,车辆方可上路行驶。”胡云杰说。

据了解,开展罐车治理工作以来,通过一年半的集中治理,全国已消除18万余辆罐车的安全隐患,危险货物运输装备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治理期间,仍有部分运输企业使用虚假报告逃避监管,安全意识薄弱。”姜峰表示。

为应对逃避监管问题,全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和频次的同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揪出使用虚假报告的“李鬼”。

据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货运处二级调研员钱樟久介绍,浙江省利用“浙运安”危货智控平台建立了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与车辆卫星定位动态轨迹实时比对机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可以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对比,查看相关罐车是否实际前往政府认定的固定罐检机构进行开罐检验,查实未前往的,不予采信其《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并要求其前往政府认定的固定罐检机构进行检验。

山东省自主设计研发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管理系统,自今年7月20日启用。系统面向运输企业(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主管部门(监管人员)三类用户,主要包括企业端下发罐检指令、驾驶员执行指令、企业核验等操作流程,通过对指令信息填报、罐检机构信息、车体牌照信息、驾驶员人脸生物识别信息以及车辆位置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实现对罐检过程真实性的有效验证。当前,系统运行良好,验真效果显著。

据了解,山东省交通运输部门下一步将推动罐检实施结果同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车辆年审等挂钩,确保系统作用有效发挥,保障罐检效果,进一步提升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水平。

关键词: 市场监管 交通运输部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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