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什么意思?
国内统一大市场指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在充分竞争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分工基础上,各地区市场间、各专业市场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开放、相互协调的有机的市场体系。
在这种市场体系下,商品和要素,在各行业、各地区间自由地、无障碍地流通或流动,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现象基本消除,从而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顺畅流动和优化配置。
就目前来看,引起市场分割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自然和人为两个方面。前者如气候、自然资源、地理地貌特征等,后者如政府权力机构的行政垄断和企业运用市场势力的垄断等。
因此,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主要应该规制反垄断行为,尤其是要限制行政垄断行为的行使。它的基本原理是:因为商品和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因此地区间通常不可能存在除必要流通成本差异之外的价格差异,反过来可以说,商品或要素在国内各行业、各地区间自由地、无障碍地流通和流动,必将降低地区间的价格差异。
当地区间价格差异越小,也就说明市场摩擦(市场垄断、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现象)越小,市场的统一或一体化程度越高。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是什么?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的,是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国内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后,应对外部挑战将更具韧性,抗风险冲击能力更强。
我国有14亿多人口,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但地方保护和封闭小市场的存在,会成为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让我们超大市场规模的优势,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份文件 要用“立破并举”的“加减法”来破除各种自我小循环和地区封锁,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达到“乘除法”的效果。